行唐县人民检察院始建于1955年4月,编制3人,内设3个股室。1958年10月,行唐县与新乐县合并,行唐县人民检察院随之并入新乐县人民检察院。1962年2月,恢复行唐县后,同时恢复行唐县人民检察院。“文革”开始后,1967年11月,行唐县革命委员会下设保卫部,取代公检法,检察院被撤销。1978年10月,行唐县人民检察院重建,租住公安局4间平房办公。1981年搬迁到行唐县城南马路政府街与农业局合用一院办公。
行唐县人民检察院始建于1955年4月,编制3人,内设3个股室。1958年10月,行唐县与新乐县合并,行唐县人民检察院随之并入新乐县人民检察院。1962年2月,恢复行唐县后,同时恢复行唐县人民检察院。“文革”开始后,1967年11月,行唐县革命委员会下设保卫部,取代公检法,检察院被撤销。1978年10月,行唐县人民检察院重建,租住公安局4间平房办公。1981年搬迁到行唐县城南马路政府街与农业局合用一院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