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是维持新能源电动汽车能源补给,保障新能源汽车便利畅行的重要后勤部分。随着新能源汽车的逐步普及,与之配套的公共电动汽车充电桩大规模建设并投入运营。
而充电桩涉及电能消耗和电费结算,作为车主与充电运营企业间进行贸易结算的重要计量器具,其量值是否准确,直接关系到广大新能源汽车车主的切身利益。
因此,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公告》(2020年第42号)相关规定,电动汽车充电桩自 2023年1月1日起实行强制检定,强检范围为用于贸易结算,向社会提供充电服务的电动汽车充电桩充电量的测量。
如何检定?以苏州为例,检定工作中,计量工程师会对比主标准器上的读数和充电桩显示屏上的读数,经过计算判定工作误差项目是否合格,即判断充的电量准不准。现在市面上多数充电桩实行分时计费,时钟时刻误差检测可以判定充电桩是否合格。充电桩检定合格后会粘贴检定合格标签,消费者可以通过查看是否有检定合格标签来判断充电桩的计量准确性。
充电桩未申请强制检定就投入运营?
无锡开出首张罚单
10月15日,江苏省无锡市公布首例充电桩计量违法案件,一新能源企业违规使用计量器具被依法查处。
今年8月,无锡市滨湖区市场监管局荣巷分局执法人员在对辖区内一停车场的充电桩现场检查时,却发现有5台充电桩均未见强检合格标志,也未能提交检定材料。
“经查,该停车场的电动汽车充电桩为某新能源公司所有,充电桩建设完成后未申请强制检定就投入运营。”该名执法人员介绍,根据相关规定,从2023年1月起,电动汽车充电桩实行强制检定,该新能源公司将未经强制检定的电动汽车充电桩用于贸易结算的行为违法,执法人员对该单位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与此同时,无锡市滨湖区市场监管局也对辖区内公共充电桩开展了全面检查,摸底排查619个,发现未经检定充电桩35个,目前已督促相关负责单位进行强制检定并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自2020年起,无锡市在全省率先开展电动汽车充电桩强制检定工作,截至2023年,累计完成18688台公共充电桩的免费检定,发现和排除“僵尸桩”66台、故障桩101台、不合格桩214台。这一做法既避免市民花冤枉钱,也帮助运营企业及时了解异常、“对症下药”提升运维成效。作为城市新型基础设施,充电桩是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的基本保障,对消费者而言每个充电桩都应该是“放心桩”。
无锡市市场监管部门人员提醒,各充电桩运营单位如有未申请强制检定的电动汽车充电桩,请尽快联系相关单位检定。此外,如果消费者在日常使用过程中发现有未张贴检定合格证的充电桩,也可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反映。
检定不合格后仍继续使用?
台州一充电站被停止使用及罚款
在台州地区,安装在浙大研究院台州数字科技园3号楼西侧停车场的某充电站,主要为园区车辆提供充电服务。2023年6月28日经台州市计量技术研究院检定,有7台慢充充电桩计量检测不合格,主要是充电桩的充电电量的计量超过了误差允许范围。而运营方在检定不合格后仍继续使用,截至案发,根据运营方后台充电记录,运营方上述充电桩的充电收费金额为293.18元,其中充电服务费为85.67元。案发后运营方停用上述充电桩并进行整改,并于2023年7月24日经台州市计量技术研究院检定合格。
公开信息显示,该充电站使用强制检定不合格的充电桩的行为违反了《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属于使用强制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的行为。鉴于经营方的违法行为没有从轻、从重情节的,应当对其予以一般处罚,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没收违法所得85.67元、罚款1000元。
当前,多地市场监管部门均明确提出,电动汽车充电桩运营单位应当及时申请强制检定,并配合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做好强制检定工作,未经强制检定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强制检定不合格的,停止使用,维修后重新申请强制检定,检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对于拒不申报、拒不配合实施强制检定仍对外营业的充电桩运营单位,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等法律法规进行停用、罚款等处罚。
而据《计量法实施细则》(2022修订),其第二十二条和第四十六条则指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在工作岗位上使用无检定合格印、证或者超过检定周期以及经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和伪造数据,给国家和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责令其赔偿损失,没收计量器具和全部违法所得,可并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